船舶主机代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定义权责、服务及业务规则
船舶主机代理协议
一、协议概述
本协议是关于船舶主机代理事宜的约定,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本协议适用于船舶主机销售、采购、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通过签订本协议,双方确立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以便顺利地展开船舶主机相关业务合作。

二、协议内容
一、双方基本信息
包括双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二、代理事项及范围
明确代理船舶主机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具体信息,并约定代理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可包括销售、维修、保养等。同时约定服务地域范围以及相应的职责分配。

三、代理期限
约定代理协议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以及协议的续签条件或流程。在代理期限内,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四、权责条款
详细阐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售后服务责任等。同时约定在代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五、业务操作规范
规定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如订单处理、交付方式、支付条件等,以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六、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的认定与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应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方式。
七、其他附加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必要的条款,如知识产权归属、争议解决方式等。确保协议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三、协议结语或签署部分写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及协议生效日期等必要信息。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最后附上双方公司的名称和日期。